各院(部)、处(室)、直属单位,工会、团委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我校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29日(星期日)至5月1日(星期二)放假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4月28日(星期六)原有的课停上,补上4月30日(星期一,第九周)的课。原4月28日(星期六)有课的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,并报教务处和学院(部)备案。
请各单位做好值班安排和安全工作,遇有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学校办公室
2018年4月23日